北关区人民法院:依法为民做主 执行为民解忧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海林 通讯员 李璞 李雅菲

“太感谢法院了!10年了,老爷子的烦心事总算解决了!”近日,申请执行人张大爷的女儿张某来到北关区法院执行局,代替年近七旬的父亲将一面印有12个烫金大字的锦旗送到了执行干警邢文中的手中。

2011年,张大爷在外地做生意获得300万元转让款,当时没有银行账户的张大爷处于安全和方便的考虑,将全部钱款汇入同行好友魏某的账户,返程后魏某称需要借用这笔钱,并向张大爷写下分期还款的借条,张大爷同意。2014年,由于魏某未能按期还款,张大爷将其起诉至法院,法院依法判决魏某支付张大爷余款本息共计219万余元。

判决生效后,因魏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,张大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在法院的督促下,魏某向张大爷陆续还款,但始终未全部结清。因魏某再没有履行能力清偿剩余债务,且其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,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。

案件“终本”后,北关法院执行局仍然密切关注当事人的动态及相关财产线索。去年11月,经线上线下查控,执行干警发现王某名下有一套小产权房屋,于是立即对房屋进行了查封,案件进入恢复执行阶段。鉴于本案时间跨度大,且申请人年事已高,存在记忆偏差,承办人邢文中在收到案件后,耐心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对账,对判决生效后发生的还款逐一核对,最终核定魏某对张大爷的剩余欠款为29万元,双方当事人签下和解协议,张大爷表示不再追究魏某其他责任。

为了促使双方将和解协议落到实处,彻底化解长达十年的纷争,邢文中在进一步研判案情后认为,案涉房屋与剩余欠款价值相当,虽然该套房屋不具备产权登记条件,且发生过产权纠纷,但其符合拍卖条件,仍然具有拍卖成交的可能性。因此,邢文中采取了“以拍促执”,多次与魏某进行谈话,向其释明拍卖程序规则和启动拍卖程序的法律后果,并从诚信守诺的角度对魏某释法说理,劝说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。

在强制措施的压力和执行干警的劝导下,为了使房屋不被处置,也为了尽快结束这场漫长的纠纷,魏某开始四处筹款。2023年7月17日,魏某将29万元执行款足额汇入法院账户,这场跨越10年的借款纠纷终于划上圆满的句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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