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彦淖尔:4项专项奖励政策“引客入巴”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近日,记者从巴彦淖尔市2023年中国旅游日主题活动上获悉,该市出台了“旅游招徕”“旅游专列”“旅游包机”和“自驾旅游”4项专项奖励政策“引客入巴”,对组织旅游包机、专列、自驾游及招徕市外游客的旅行社企业予以奖励。市内外旅行社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。

据了解,巴彦淖尔市对申报主体组织游客(含港、澳、台地区及入境游客)到该市1日游(不住宿),每批次游客游览2个(含)以上收费A级景区的,累计组织游客达到500人(含)以上,给予申报主体奖励20元/人次。其中,对组织游客到该市过夜游,游客每住1晚奖励申报主体30元/人次;对组织游客以旅游包机形式的,飞机在该市境内任意机场落地,游览2个(含)以上收费A级景区的,且至少住宿1晚,旅游包机或切位每班次达到100人(含)以上,给予申报主体补贴5万元/班次,50人(含)以上100人以下,给予申报主体补贴2万元/班次;对组织游客以旅游专列形式的,游客达到300人以上并住宿1晚,游览2个(含)以上收费A级景区,奖励申报主体3万元/列,住宿2晚,游览4个(含)以上收费A级景区,奖励申报主体6万元/列,住宿3晚,游览6个(含)以上收费A级景区,奖励申报主体9万元/列;对组织游客以自驾游车队形式的,住宿不少于1晚,游览2个以上收费A级景区的,20—29辆车奖励400元/车,30—39辆车奖励500元/车,40辆(含)以上奖励600元/车。

据介绍,“引客入巴”政策从5月开始实行,截至11月结束。期间该市将通过实施专项奖励政策,进一步稳定旅游市场预期,调动市内外旅行社大力招徕旅游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提升市外客源开拓力度,持续扩大全市旅游业的知名度和吸引力。(记者 薛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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